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
关于硕士生在学期间指导教师的确定办法
为了加强对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以下简称联合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有利于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结合联合研究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硕士生在学期间指导教师的确定原则
1.硕士生在学期间选指导教师坚持学生与教师“双向选择”原则。学生第一选择如遇所选导师招收限额已满情况则应在研究生部指导下作再次选择;导师在招收限额未满的情况下应积极接受学生的志愿。
2. 硕士生应依据专业及研究方向选择指导教师。
3. 指导教师在确定选带学生时,应考察学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研究成果、研究潜力、研究兴趣等与本人研究方向是否相符。
二、硕士生在学期间指导教师的确定程序
1.硕士生选导师的时间一般为入学后的第一学期末。联合研究院向导师和研究生公布每位导师指导学生名额。
2.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导师情况介绍和选导师审批表均公布在联合研究院网页“研究生培养”栏目。
3.学生与教师“双向选择”,学生可通过多种方式联系老师,各位老师可以通过多次交流认真考察学生,根据硕士生特点和志愿选择学生。
4.学生填写《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硕士生选导师审批表》,经过双向选择,老师在自己选定学生的《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硕士生选导师审批表》上签字。学生向联合研究院研究生部提交《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硕士生选导师审批表》。
5.研究生部组织相关专家审核,如有必要可由各相关学院和研究团队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调剂。研究生部集中公布选导师的结果。
联合研究院研究生部
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