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滨海新区科委将受理2010年度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0年6月8日-10日,每日9:00—17:00,过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滨海新区政府大楼704)
地址:塘沽新港二号路35号
联系人:王颖生 联系电话:65309328
三、推荐材料要求
1、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突出成就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四个类别。
2、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2010年度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6份,并加盖公章。
3、每个项目需提供的材料: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表及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其他需要的证明等附件材料。
4、各推荐单位在报送区科学技术奖材料时,另行提供辖区内获得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情况。包括获奖奖类、奖励编号、项目名称、等级、获奖单位、获奖人,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具体要求:
1、推荐书及其它有关材料可从滨海新区网•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下载。包括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学技术突出成就奖、科学技术合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应用证明(参考格式)、经济效益证明(参考格式)、应用和经济效益证明(参考格式)、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推荐书填写说明、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表等,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可根据需要下载相关内容。
滨海新区网网址:www.bh.gov.cn/zwgk
2、推荐材料数量要求:推荐科学技术突出成就奖、科学技术合作奖及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所需书面材料20份;推荐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三等奖,所需书面材料15份。每个推荐项目需提供推荐书电子文件。
3、推荐书中须有一份盖有印章的原件材料,其他可为复印件。所有推荐书一律使用A4纸,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皮。
4、要求在每个附件的右上角标明“附件XX”字样,并与推荐书最后一页所列附件目录的顺序一致。
5、每项成果的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表(1份)应按审查表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和推荐单位管理人员填写相应内容,并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分别由项目第一完成人和推荐单位经办人签名。
6、推荐报奖成果的完成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名称必须和公章完全一致。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必须在所附技术评价支撑材料中能够体现出在该项目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每位完成人的名字要核准无误。
7、推荐2010年度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推荐前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8、各申报单位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条件,确定申报奖类,并参照《推荐书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9、各推荐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初审工作,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单位应统一集中推荐,并按规定一次性报齐全部材料,不再受理补充证明材料。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实行择优、限额推荐。你单位推荐数量为项,超出推荐数量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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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0年度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10-05-18
推荐书填写说明.doc
经济效益证明.doc 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doc 应用证明.doc 应用和经济效益证明.doc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表.doc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书.doc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doc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书3.doc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书4.doc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doc 2010 年度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